实践教学

滨州医学院护理学院

“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滨州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坚持巩固、发展、优化、提高的教学基地建设方针,不断强化基地建设,构建数量充足、关系稳固、水平较高的教学基地平台,确保临床教学的需要。

第三条  学院坚持医教相长、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教学基地建设原则,加强与教学基地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对教学基地的指导与检查,促进教学基地医、教、研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育人质量。

第四条 “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的遴选、建设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

第二章  教学基地类型

第五条 “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全部为实习医院,是经学院与医院协商确定、建立稳定教学、就业协作关系的医院,承担学院部分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教学任务,在实习学生毕业后根据实习生具体表现予以留院录用。

第三章  教学基地管理

第六条  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将不断加强对“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的管理,强化对基地教学的指导、检查与考核,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一)根据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供资料,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前1个月向“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下达实习教学任务。

(二)学生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学院专家对“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

(三)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参加学校每三年组织的临床教师职务聘任和优秀”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优秀教师评选与表彰。

(四)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进行宏观管理,协助各年级辅导员解决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重要通知和事宜。

(六)各年级辅导员负责每月与“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学生管理具体负责人联系,交流和沟通实习学生在医院的实习表现、生活适应和纪律遵守情况,汇总实习学生在医院的奖惩情况。每季度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如遇紧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七)各年级辅导员负责每月与“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学生管理具体负责人联系学生请假、转出、中止实习事宜,并按照医院相关需要向医院发送相关证明文件,如email和传真。

第七条  各”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要高度重视临床教学工作,强化教学意识,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一)要按照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教学活动。

(二)要严格执行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临床教学工作规范,加强教学管理,定期组织教学工作检查和教学质量双向评价,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三)要加大教学投入,改善教学条件,创造优良的实践教学环境。

(四)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五)要遵循现代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八条  学生在临床课程学习和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教学基地双重领导和管理。”实习就业一体化”临床教学基地要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医德医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四章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研究制定。